资讯网资讯 3838条 2019-08-22 09:13:42
察北管理区2019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加速推进我区城镇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大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力度,切实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结合我区城乡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我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征收范围及征收期限
第一条 征收范围:2016-2018年棚户区改造黄山管理处城区规划范围内未拆除的危旧房屋,白塔管理处宇一线北的危旧房屋。
第二条 征收期限:征收从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第二章 征收(拆迁)内容及补偿标准
第三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含附属物),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四条 征收补偿标准
1.具有居住使用价值的房屋(包括附属用房)由各管理处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予以评估,并以第三方最终的评估价格为准,地上其它附属物的定价详见附件。被征收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齐全的按照评估价格全额补偿,两证不全的按评估价格90%补偿。附属物由管理处负责估价,估价标准见附件:《地上附属物估价参照表》。
2.牛羊圈舍。院内的牛、羊圈舍达到附属用房标准的,按照附属用房的评估标准给予补偿;达不到附属用房标准(房屋檐高2.0米以上)的养殖用房根据房屋成新和结构等状况给予30-100元/平米的补偿,其他的归为附属物。
3.在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挤奶大厅、个人购买的原农机大院、学校、有审批手续的养殖大院等院内房屋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0元的价格给予补偿。
第五条 被征收房屋由实施主体委托管理处整体接管,统一处置,被征收人在搬迁过程中不得私自破坏房屋整体结构。
第三章 补偿方式
第六条 采取“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安置。
(一)置换房屋安置
1.安置房基本情况
(1)安置房建设地点:黄山管理处办公楼以北,原察北私立学校以南,棚户区拆迁范围内(以最终建设地点为准)。
(2)房屋结构属性:安置房属大产权房,结构为多层砖混结构,现浇混凝土屋顶,室内毛墙毛地,钢制防盗门。
(3)建筑面积分别为:60、70、80、100平方米(参照调查需求规划设计,具体建筑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
(4)交房时间:安置房为期房,预计交房时间为2021年10月底前。
2.安置置换办法
选择房屋置换的搬迁户,以拆迁房屋补偿资金和安置房限定价格为依据进行房屋置换,在安置房交房时结算,多退少补。安置房限定价格定为均价1700元/平方米,与房开企业定价的差价由区管委会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
(1)选安置房的搬迁户,每户只能选一套安置房,搬迁户所选安置房户型低于100平方米,按实际面积给予补贴;搬迁户所选安置房户型高于100平方米,最多可享受100平方米补贴,超出面积按房开企业定价购买。
(2)一宗宅基地院内认定的住宅用房为三间及以下的搬迁户,只按一套安置房给予补贴。
(3)搬迁户在外地购房的不予补贴。
(4)过渡期安置费
选择置换安置房的,每户一次性给予3600元过渡安置费,选择直接货币补偿的,不享受过渡安置费补贴。
(二)直接货币补偿
无房屋置换意愿的搬迁户可以自愿选择直接货币补偿。由实施主体按照签订的《察北管理区2019年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协议》,以货币的形式直接支付给被征收人。采取直接货币补偿的搬迁户,前提要提供本人拥有其他安全住宅用房的有效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投亲靠友安置协议。直接货币补偿标准按征收补偿标准执行。
第四章 优惠政策
第七条 设立提前搬迁奖励:
被征收人在房屋评估结果公示结束后,与察北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察北管理区2019年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协议》,30日内(含30日)完成搬迁的,以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基数给予每平方米200元奖励;31日—60日内(含60日)完成搬迁的,以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基数给予每平方米100元奖励;超出60日的不再享受搬迁奖励,征收期限随之顺延。
第五章 其 它
第八条 各管理处要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房屋征收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入户调查登记和评估等工作。入户调查时对被征收房屋的类型、建筑面积、附属物、四临四至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一户一档并留存影像资料,被征收人在调查记录上签字并按手印确认。调查记录和评估价格需经征收实施单位复核确认后生效。
第九条 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价格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结果之日起5日内,向评估机构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并指出评估结果存在的问题,评估机构会同实施单位进行复核后答复被征收人。
第十条 签订《察北管理区2019年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协议》、领取补偿资金及提前搬迁奖励资金等事宜,须由被征收人亲自办理。不能亲自办理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受托人须出具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否则不予办理。
第十一条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已死亡但尚未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的,应先办理继承公证,由继承人办理房屋征收有关事宜。
第十二条 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用途;
(三)分割转让;
(四)非住宅房屋租赁;
(五)其它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第十三条 签订《察北管理区2019年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协议》后,选择置换房屋的搬迁户,需向张家口察北牧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交纳保证金3000元(可顶抵购房款)。根据搬迁户交保证金的先后顺序抓阄确定选房顺序。交房时间:2021年10月底前。
第十四条 备注说明
(一)建筑面积计算方法:以外墙勒脚尺寸计算;
(二)房屋确权面积与实际不符的,由管理区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复核;
(三)购买房屋未过户的,在搬迁期限内搬迁的,经原产权人认定后,按新产权人给予安置;
第十五条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方案由征收实施单位负责解释。
地上附属物估价参照表
大门双扇 200-400元
大门单扇 150-300元
水 井 500元/个
院墙(院墙1.4米以上按最高标准执行)
砖 100元/米
石 头 80元/米
土 坯 50元/米
太阳能(拆装费) 600元/个
地窖(屋内) 300元/个
青储窑(砖结构) 1000元/个
晾台(结合厚度) 50-100元/米
鸡窝、狗窝等简易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补偿,总数不超过500元
有线电视 60元/户 移机费
电 话 88元/户 移机费
宽 带 88元/户 移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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