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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民服务解难题

资讯网资讯 3797条 2020-11-24 11:03:43

摘要: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民服务解难题

房屋所有权进行转让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需要同时转让, 过户到新业主的名下。 李女士在出售位于经开区的一套房产过程中, 因病无法前往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手续, 致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手续一直无法办理。 11月11日,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来到李女士家, 为她及时办理了相关手续。


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股工作人员马慧介绍,当日,李女士的丈夫随房屋中介人员前来咨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手续。李女士丈夫介绍,妻子因病卧床出行不便,本人无法前来办理过户手续。但根据相关规定,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需要房产所有人本人签字, 如果本人不能签字, 可以由亲属到公证处办理委托手续,由其亲属携带委托书办理过户手续,程序繁琐且费时费力。


为了尽快帮助李女士解决难题, 马慧经请示决定上门为李女士办理过户手续。马慧和另一个同事刘海鹏跟随中介来到李女士家中, 在确定李女士神志清醒的状况下,为李女士办理了过户手续。


马慧介绍,从 2017 年开始,房产过户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手续分开办理,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手续由各区县办理。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时,需买卖双方本人同时到场, 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身份证、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发票的原件,到各区县住建部门填写过户协议即可。


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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